逾期未退回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应注意什么?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取的出租或者出借的包装物押金,因借用或租用包装物一方未及时归还包装物或包装物损坏,企业逾期未返还给借用方或者租用方的收入。企业取得的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其他收入范围,应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1、逾期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应注意的问题企业销售货物向对方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会计制度规定,收取包装物押金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时作相反会计分录。但对逾期未退回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既涉及包装物出租、出借等不同的经营业务,又涉及会计制度和税法两者的不同要求。
本文针对几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探析如下。一、在不同情况下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不同没收逾期未退回包装物的押金,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相关税费。例: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收取该商品的包装物押金11700元。这批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不涉及消费税和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因素,则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11700元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11700元。
2、已到期无法退还的包装物押金怎么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对客户逾期未退包装物的押金处理,列举了两种情况:一是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二是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两者都涉及到没收的押金,但会计账务处理不尽相同,会计制度也只是一笔带过,不容易分辨,现试作对比分析。1.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这种情况可以这样理解,视同把该未退还的包装物出售给客户,取得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同样,相关的税金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与之相配比。
值得注意的是,没收的押金,应把其转换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以便按不含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交纳消费税项目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例1]某白酒酿造厂把一批成本为6000元的包装物出借给甲公司使用,收取了押金5000元,到期后,甲公司未按时退还包装物,按协议规定没收5000元押金。假设该酒厂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25%。